长沙中医馆:中药忌口的误区
来源:原创
发布时间:2017-10-2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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之前渔父国医馆老中医为大家介绍了关于中药忌口的相关内容,今天继续为大家讲述大多数人对于忌口的误解,帮助大家更直观更清晰的认知中药与忌口之前的正确关系。下面就由长沙中医馆老中医为大家继续一一道来。
在实际生活中,有两种倾向很值得注意。
一是主张太过,不管实际病情,忌口过严,甚至连水都忌。
如《续名医类案》记载:一人患疫病,发热烦渴,欲饮凉水,医生禁止他服生冷甚严,病人苦索,坚执不与,遂至咽喉焦燥,昼夜不寐,目中见鬼,两眼火并。病人自谓得冷水一滴下咽,虽死无憾。于是乘人不防,窃取井水一盆。饮一杯,目顿清亮;饮二杯,鬼物潜消;三杯后咽喉出声;四杯后,筋骨舒畅而熟睡;俄而一身大汗,脱然病愈。
又如《冷庐医话》记载,一人因漆气过敏,遍身皆肿,头面如斗,甚思食,但医者戒其勿食。其实此证于食无碍。
这种忌口不当的情况,即今亦时有所见。笔者曾遇一人,先患热病,医谓伤寒,忌口甚严,十余日后,热已退去,病人思食,医以清淡为戒,仍嘱继续食清水腌菜为好,致怠惰懒动、声低息微,体虚多日难复。笔者接诊后,按“胃喜为补”原则,嘱其采用食补法,但应少食多餐、不可过饱,并以八珍汤加减调理,转机立见,收效较速。
《红楼梦》里记载贾府中人,治外感一秘法,净饿一二日,这是有一定道理的。热病饮食宜清淡,也是很有道理的。但都不可太过,如忽视时间短长,忽视病人营养,忽视实际需要,这就失当了。
二是过信书上关于忌口的记载、不加分析研究。
如1983年第4期《集萃》上有一篇讲杨乃武小白菜奇冤的文章,说刑部尚书桑春荣奉旨开棺验尸时,以上宾礼请叶天士坐在左侧,据叶大医师在当场所说:“依古籍药典有载‘流火’忌‘桂圆’,服之口鼻出血,足以致死。葛小大患有流火证宿疾,病发体更虚弱,却无知以桂圆作补剂食之,因而相克致死,应属于中毒,但与服砒毒或烟毒等不会相同。”
桂圆、葱、蜜、鸡蛋、洋芋艿等都是寻常食品,是否“流火”病人吃桂圆真会因食性与病相克中毒而死?葱与蜜同食是否真如古籍所载会“杀人” ?鸡蛋到底可不可与洋芋艿同食?凡此等等难以置信。
曾有人对此怀疑,有意识地试服了葱、蜜等犯忌的食品,结果安然无恙。亦有人以白糖性凉、红糖性温说为例,来嘲笑中医“食品性有寒热温凉之分”说为无稽,于是就引起了关于忌口的种种争论。
综上所述,从原则上来说,我认为有两点是可以肯定的:
一、忌口是有科学道理的。如服含铁质的补血药忌吃茶,有过敏史的病人不宜再吃某些“发物”,患胆囊炎的人应禁油,罹肾脏病的人当忌盐,以及糖尿病人忌糖等。这都早已为现代科学证实,而且,实际上也已成了西医学中关于忌口的内容。
二、关于忌口的记载里既包含有大量前人的丰富经验,但也夹杂有不少缺乏科学根据的糟粕。
因此,对书上所写的东西,既不能因为糟粕,就一叶障目,不见泰山,一概不信;也不能迷信典籍,尽信为真。这就需要我们进行具体分析,深入研究,以便合理的继承发扬、无稽的扬弃剔除。
这样,中医有关忌口的知识,经过整理,得到提高,就可为中医药增添有实践价值的丰富内容。以上即为长沙中医馆笔者对于吃中药与忌口的看法。